各院(系):
根據《陝西省教育廳等七部門關于印發<陝西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陝教規範〔2019〕15号)、《教育部關于取消一批證明事項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等有關文件要求,現就我校2020—2021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高度重視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工作,是切實保證國家和學校制定的各項資助政策落到實處的關鍵,也是做好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全程全部”資助、精準幫扶工作的重要内容。請各院(系)高度重視,合理安排時間,堅持實事求是,堅持公正、公平、公開,堅持學生本人申請與民主評議相結合的原則,确保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順利完成。
二、組織領導
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并監督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工作;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具體負責組織、規範認定程序、初審認定結果、分類彙總等具體工作;各院(系)成立以學生工作負責人為組長,學生輔導員、班主任等擔任成員的認定工作組,負責認定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各年級(專業或班級)成立以學生輔導員任組長,班主任、學生代表擔任成員的認定評議小組,負責認定的民主評議工作。認定評議小組成員中,學生代表人數根據年級(專業或班級)人數合理配置,應具有廣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年級(專業)總人數的10%(或班級總人數的30%)。認定評議小組成立後,其成員名單在本年級(專業或班級)範圍内公示。
三、認定對象
我校目前在校的2017級、2018級、2019級本專科生和即将入學的2020級新生(含預科生)。
四、認定檔次
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分為兩個檔次:家庭經濟特别困難、家庭經濟一般困難。
五、認定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2017級、2018級、2019級學生
為全面、細緻地摸清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準确掌握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實際情況,我校2017級、2018級、2019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均需參加本次困難學生認定,未參加困難認定的學生,原則上不能參評各類助困性質的獎助學金和困難補助。
1.學生網上申請(9月11日-15日)。學生在易班平台系統(http://ybxggl.nwu.edu.cn/)提交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根據《教育部取消一批證明事項的通知》要求,學生申請認定時無需提交家庭所在地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對學生家庭經濟情況予以的相關證明,申請人繼續以個人承諾形式申請。
2.民主評議(9月16日-18日)。院(系)根據認定辦法及要求,确定評議小組成員并召開說明會,明确評議對象、評議要求和評議流程。根據日常表現、是否有國家助學貸款等情況,同時結合學生提交的相關材料進行困難檔次的認定。評議完成後,由輔導員将民主評議的結果錄入系統并提交院(系)認定工作組。認定過程應尊重和保護學生隐私,嚴禁讓學生當衆訴苦、比困和輪流坐莊。
3.院(系)審核(9月19日-20日)。院(系)認定工作組要認真審核評議小組申報的初步評議結果。審核通過後,由院(系)認定工作組組長在系統上審核認定結果并提交至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4.院(系)公示(9月21日-23日)。各院(系)将本單位認定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以适當方式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公示時,嚴禁涉及學生個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期結束後需及時去除相關信息。
5.建檔及學校複核(9月24日-9月30日)。公示無異議後,院(系)在系統中導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彙總表(見附件3格式),紙制版由院(系)學工負責人簽字蓋章後于9月25日17:00前報送至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電子版發送至zhuxue@nwu.edu.cn。名單報送後,系統将關閉修改權限。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複核彙總各院(系)審核通過的名單,報學校審定,并在全校範圍内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院系自行導出并打印《新浦京澳官网平台入口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并由學生簽字留院(系)統一保存,最終正式确定新浦京澳官网平台入口2020-2021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信息庫。
(二)2020級新生
2020級新生的困難認定工作與在校生相同(暫定軍訓後期開展)。學生登陸易班平台系統申請認定,輔導員通過新生提交的申請信息,結合學生是否辦理生源地貸款、是否是建檔立卡、殘疾學生、孤兒、低保、受災家庭等情況開展民主評議,綜合判定學生的困難檔次,評議完成後,由學生輔導員錄入困難檔次并提交至院(系)認定工作組,院(系)認定工作組審核通過後,由院(系)認定工作組組長在系統上審核認定結果并提交至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最後院(系)認定名單公示無異議後,從系統中導出彙總表(見附件3格式),紙制版由院(系)學生工作負責人簽字蓋章後報送至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電子版發送至zhuxue@nwu.edu.cn。
六、工作要求
1.廣泛宣傳,人人知曉。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和建檔工作是資助工作的基礎,具有重要意義,各院(系)應高度重視,統籌管理,安排專人負責該項工作,将此次認定工作相關内容通知到每一位學生,同時做好性格内向、自卑等學生的動員工作,确保每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享受到國家、學校和社會的關愛。
2.掌握政策,科學認定。各院(系)要組織輔導員老師認真學習《陝西省教育廳等七部門關于印發<陝西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陝教規範〔2019〕15号)文件精神,準确把握資助政策,嚴格按照政策要求和操作流程,依規有序進行,并深入學生盡可能多的掌握學生的家庭經濟困難信息和平時表現等相關因素綜合開展認定工作,提高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精準度。
3.加強教育,動态管理。各院(系)要加強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教育和引導工作。一是要宣傳國家和學校的資助政策,解除他們的後顧之憂,使困難學生能安心學習,順利完成學業;二是要教育和引導學生刻苦學習,自立自強,要解讀我校各類資助項目的資助要求,引導學生勤奮鑽研,積極參加志願服務活動,傳遞愛心、回報社會;三是要嚴明管理要求,堅決抵制資助不誠信現象,學校将不定期對被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進行家訪和實地調研,凡發現造假和不誠信的現象,将取消該生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等級,并取消該生申請各類資助的資格,情節嚴重的,學校将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附件:1.新浦京澳官网平台入口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申請網上操作說明(學生角色)
2.新浦京澳官网平台入口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困難認定民主評議記錄表
3.新浦京澳官网平台入口2020-2021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情況彙總表
4.陝西省教育廳等七部門關于印發《陝西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
學生工作部(處)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