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稻盛京瓷西部開發獎學金”是由中國友好和平發展基金會出資設立的,用于資助我校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根據《新浦京澳官网平台入口“稻盛京瓷西部開發獎學金”資助協議》相關要求,現就2020—2021學年“稻盛京瓷西部開發獎學金”評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範圍
我校在讀的二年級(含)以上本科生。
二、評選名額及資助金額
評選名額為15名,每院限報1人,資助金額為每人3000元人民币。
三、評選條件
1.熱愛祖國,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2.品行端正,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沒有紀律處分;
3.學業成績優秀,須居上一年度綜合素質排名前30%;
4.社會實踐、創新能力、公益服務等方面突出者優先;
5.經學校認定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四、評選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2.嚴格掌握條件,嚴格執行評選程序;
3.注重申請人品學及參加社會公益活動等綜合因素。
五、評選程序
1.個人申請。由符合條件的學生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請。
2.院系評議推薦。各院(系)組織班級進行民主評議、推薦,院(系)學生工作領導小組核實後,提出院(系)推薦意見,在院(系)内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将相關材料報送學生工作處。
3.學生工作處對推薦名單及相關材料進行審查、彙總,确定拟推薦獲資助學生,并在全校公示3個工作日,無異議後,報中國友好和平發展基金會審批,确定最終受資助學生名單。
六、報送材料
1.《新浦京澳官网平台入口稻盛京瓷西部開發獎學金申請表》(附件1);
2.由教務處導出的學生上一學年成績單;
3.班級評議意見;
4.院(系)推薦意見;
5.新浦京澳官网平台入口2020—2021學年稻盛京瓷西部開發獎學金學生情況彙總表(附件2)。
七、時間安排
3月18日—3月24日 學生申請,院(系)評審。
3月25日—3月29日 各院(系)公示名單。
3月30日 各院(系)将名單及有關材料報送學生處審核。
學生工作部(處)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