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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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21級本科生辦理學生證的通知
 作者  學生工作部(處)       時間  2021-09-16       點擊數  

各院(系):

為做好2021級本科新生學生證辦理工作,現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1.請各院(系)通知新生于2021年9月16日—9月21日期間登陸新浦京澳官网平台入口官網申請辦理學生證(具體操作指南詳見附件1),各院(系)負責老師于9月22日登陸新浦京澳官网平台入口官網進行學生證辦理審核業務(具體操作指南詳見附件2)(注:本科生證“火車票減價優待憑證”一頁,“家庭所在地”即火車到站地址,務必與網上申請家庭所在地保持一緻,否則将被視為虛假信息,無法享受火車票優惠)。

2.根據《轉發教育部辦公廳、鐵道部辦公廳關于高等學校學生購火車票使用優惠卡的通知》(陝教生[2003]54号)及有關文件規定,“學校發放優惠卡條件是:學生就讀的學校有實施學曆教育資格;學生家庭和學校不在同一地,可乘火車回家或返校;學生沒有工資收入。”符合上述條件的同學可辦理乘車優惠卡,由院系負責人将填好信息、貼好照片的學生證交長安校區學生工作部(處)3—23辦公室統一辦理。

3.各院(系)在辦理本科生學生證時務必認真把關、嚴格審查。若發現多辦證、冒名頂替、弄虛作假等現象者,不僅取消辦證資格并且給予相應的校紀處分。

4.請各院(系)在規定的時間内到長安校區學生工作部(處)3—23辦公室辦理乘車優惠卡。各院系辦理乘車優惠卡的時間為:


學生工作部(處)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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