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為切實做好我校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相關工作,方便學生在暑假期間辦理所在生源地國家信用助學貸款,現就貸款辦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首次貸款流程及申貸材料
(一)首次貸款流程
1.2021年首次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要進行預申請,高校在讀首次貸款預申請學生應回到生源地所在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辦理并提交《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表》(附件1),預申請學生的信息錄入由縣級資助管理中心在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信息管理系統中操作。
2.完成預申請程序的首貸學生登錄國家開發銀行在線服務系統(網址為:https://sls.cdb.com.cn),完成注冊并在線填寫個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貸款申請後攜帶打印好的《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及相關申貸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辦理相關手續。
3.通過預申請的學生無需進行家庭經濟困難認定;未通過預申請,但确因家庭經濟困難需申辦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可按照實際情況填寫《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表》,作為家庭經濟困難認定依據申辦貸款。
(二)首次申貸材料
1.借款學生與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證原件和戶口簿原件
2.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原件與學信網學籍驗證報告
3.《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
4.未通過預申請同學還要攜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表》
5.部分省份需要攜帶相關材料的複印件,具體要求請咨詢當地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二、續貸申請流程及續貸材料
(一)續貸流程
1.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生每年應至少登錄國家開發銀行在線服務系統2次,并更新或完善個人及共同借款人信息。為避免學生因疏忽無法申請續貸,請各院(系)提醒貸款學生于8月31日前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維護、更新個人信息。
2.請各院(系)組織2021年有續貸意向的學生,登錄國家開發銀行在線服務系統,在“貸款申請”功能中提出續貸申請并填寫續貸聲明,認真總結陳述一年來的思想和學習進步情況,字數以200字左右為宜。字數不符合要求,系統會自動拒絕審核。原則上前一年獲得貸款的在校學生今年都可繼續申請貸款,續貸聲明填寫完畢後點擊“提交”,待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具體操作流程見附件2)。
(二)續貸材料
1.辦理人本人身份證原件
2.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簽字的《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原件
三、申請貸款額度及貸款期限
(一)貸款額度
根據國家開發銀行的規定,全日制普通本專科生(含第二學士學位、高職學生、預科生)每人每年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額度不超過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學費和住宿費标準總和低于8000元的,貸款額度按照學費和住宿費标準總和确定;年度學費和住宿費标準總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得超過12000元,不低于1000元。
(二)貸款期限
學制加15年、最長不超過22年。含5年還本寬限期,還本寬限期内借款人隻需償還利息,無需償還本金。借款人畢業後剩餘貸款期限小于5年,則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還款。
四、貸款辦理時間
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在校生辦理的時間段由各縣(區)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安排,具體辦理時間請學生咨詢所在縣(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咨詢電話可在國家開發銀行在線服務系統中查詢。
五、加強貸前貸後管理,嚴控助學貸款風險,不斷提升服務水平
1.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國家完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重要舉措,事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切身利益,各院(系)應高度重視,認真落實,同時要加大對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的宣傳力度,利用網站、雲班會、微信、QQ群等平台進行政策宣講,确保學生能夠及時、全面、準确、便捷地獲知資助政策。
2.各院(系)要在學生申請貸款、簽訂貸款協議、還款期前後等環節開展誠信教育活動,引導學生珍惜個人信用,知曉違約承擔的後果,增強學生信用意識,督促借款學生及時還款、履約踐諾。
附件1: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表
附件2: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續貸申請系統操作方法
學生工作部(處)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