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新長城自強助學金”是由中國扶貧基金會出資設立的,用于資助我校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根據中國扶貧基金會《新長城大學生自強助學金項目捐贈協議》相關要求,2021-2022學年“新長城自強助學金”評選工作現在開始進行,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範圍
2021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評選名額及資助金額
評選名額為20名,資助金額為3000元/人·年,連續資助4年。
三、評選條件
1.自立自強,誠實守信,具有服務國家、回報社會的意識,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
2.思想端正、刻苦努力、自強不息、品學優良;
3.經學校認定的2021-2022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4.本學年未獲其他社會類大額資助。
四、評選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2.嚴格掌握條件,嚴格執行評選程序;
3.注重申請人品學及參加社會公益活動等綜合因素。
五、評選程序
1.個人申請。由符合條件的學生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請;
2.院系評議推薦。各院(系)組織班級進行民主評議、推薦,院(系)評審小組核實後,提出院(系)推薦意見,在院(系)内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将相關材料報送學生工作部(處);
3.學生工作部(處)對推薦名單及相關材料進行審查、彙總,确定拟推薦獲資助學生,并在全校公示3個工作日,無異議後,報中國扶貧基金會新長城項目組審批,确定最終受資助學生名單。
六、注意事項
根據捐贈協議要求,受助學生需加入“新長城自強互助公益小組”,并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勸募、義賣、勤工助學以及新長城項目宣傳推廣活動。
七、報送材料
1.院(系)推薦意見;
2.班級民主評議意見;
3.新長城自強助學金候選學生名單彙總表(見附件1);
4.新長城自強助學金候選學生信息一覽表(見附件2);
5.新長城自強助學金候選學生申請表(見附件3);
6.新長城自強助學金申請書(見附件4,雙面打印後手寫);
7.新長城自強助學金助後承諾書(見附件5)。
八、時間安排
11月5日----11月10日 學生申請,院(系)評審;
11月11日---11月15日 各院(系)公示名單;
11月16日各院(系)将名單及有關材料報送學生工作部(處)審核。
學生工作部(處)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