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關于開展2021-2022學年“新長城自強助學金”評選工作的通知
 作者  學生工作部(處)       時間  2021-11-05       點擊數  

各院(系):

  “新長城自強助學金”是由中國扶貧基金會出資設立的,用于資助我校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根據中國扶貧基金會《新長城大學生自強助學金項目捐贈協議》相關要求,2021-2022學年“新長城自強助學金”評選工作現在開始進行,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範圍

2021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評選名額及資助金額

評選名額為20名,資助金額為3000元/人·年,連續資助4年。

三、評選條件

1.自立自強,誠實守信,具有服務國家、回報社會的意識,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

2.思想端正、刻苦努力、自強不息、品學優良;

3.經學校認定的2021-2022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4.本學年未獲其他社會類大額資助。

四、評選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2.嚴格掌握條件,嚴格執行評選程序;

3.注重申請人品學及參加社會公益活動等綜合因素。

五、評選程序

1.個人申請。由符合條件的學生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請;

2.院系評議推薦。各院(系)組織班級進行民主評議、推薦,院(系)評審小組核實後,提出院(系)推薦意見,在院(系)内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将相關材料報送學生工作部(處);

3.學生工作部(處)對推薦名單及相關材料進行審查、彙總,确定拟推薦獲資助學生,并在全校公示3個工作日,無異議後,報中國扶貧基金會新長城項目組審批,确定最終受資助學生名單。

六、注意事項

根據捐贈協議要求,受助學生需加入“新長城自強互助公益小組”,并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勸募、義賣、勤工助學以及新長城項目宣傳推廣活動。

七、報送材料

1.院(系)推薦意見;

2.班級民主評議意見;

3.新長城自強助學金候選學生名單彙總表(見附件1);

4.新長城自強助學金候選學生信息一覽表(見附件2);

5.新長城自強助學金候選學生申請表(見附件3);

6.新長城自強助學金申請書(見附件4,雙面打印後手寫);

7.新長城自強助學金助後承諾書(見附件5)。

八、時間安排

11月5日----11月10日  學生申請,院(系)評審;

11月11日---11月15日  各院(系)公示名單;

11月16日各院(系)将名單及有關材料報送學生工作部(處)審核。


  學生工作部(處)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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