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據陝西省教育廳關于對高等學校本專科生國家勵志獎學金進行評審彙總工作安排,學校近期開展2022—2023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評選工作,現将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審依據
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審應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退役軍人部和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關于印發<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财科教〔2021〕310号)文件要求執行,認真做好國家勵志獎學金的評選工作,确保國家勵志獎學金用于獎勵資助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二、評選對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第二學士學位)在校學生中(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同一學年内,獲得國家獎學金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不再同時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
三、獎勵标準與申請條件
1.國家勵志獎學金的獎勵标準為每生每年5000元。
2.基本申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
(3)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4)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5)努力學習,刻苦鑽研,學習成績優秀;
(6)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
(7)2023年認定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3.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學生應為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生學習成績優秀的量化标準是學習成績排名在評選範圍内位于前30%,且沒有不及格科目。
四、評選程序及時間安排
1.學生申請。學生向所在院系提交國家勵志獎學金書面申請,按照填寫要求規範填寫《本專科生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見附件1)。
完成時間:10月24日
2.院(系)審查。各院(系)核查學生申請材料,按照分配指标提出推薦名單,在院(系)範圍内公示3個工作日,無異議後将相關材料報送學生工作處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完成時間:10月31日
3.學校審核。學生工作部(處)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對相關材料進行審核、彙總,報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并在全校範圍内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後上報省學生資助事務中心最終确定獲獎學生名單。
完成時間:11月13日
五、報送材料
1.《本專科生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紙質版,一份);
2.《2022—2023學年新浦京澳官网平台入口國家勵志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表》(紙質版、電子版,見附件2);
3.院(系)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審報告,包括評審依據、評審小組、名額分配、評審程序、公示情況(公示照片提交電子版)及舉報處理等内容(見附件3);
4.國家勵志獎學金院(系)推薦意見;
5.參評學生申請書(見附件4申請書模闆,打印後手寫);
6.新浦京澳官网平台入口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複印件;
7.學生上一學年成績單,需加蓋院(系)和教務處公章(從教務系統導出的成績單可不蓋教務處公章);
8.學生所在年級相同專業上一學年全部學生學習成績排名表,需加蓋院(系)公章。
六、工作要求
1.國家勵志獎學金評選是一項嚴肅、認真的工作,各院(系)要高度重視,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認真組織國家勵志獎學金的評選工作。
2.各院(系)要嚴格規範評審程序和标準,在家庭經濟狀況、學習成績等方面把好關,切實評選出符合條件的學生,并認真組織與指導申報學生按要求填報材料。
3.各院(系)要認真細緻地做好政策宣傳工作,加強教育引導,真正發揮國家勵志獎學金在激勵和扶持困難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作用。
附件1:本專科生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
附件2:2022—2023學年新浦京澳官网平台入口國家勵志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表
附件3:某某學院2022—2023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審報告
附件4:本科生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書打印模闆
附件5:本專科生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填報樣式
附件6:2022—2023學年新浦京澳官网平台入口國家勵志獎學金名額分配表
學生工作部(處)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