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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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2023—2024學年“稻盛京瓷西部開發獎學金”評選工作的通知
 作者  學生工作部(處)       時間  2023-11-20       點擊數  

各院(系):

“稻盛京瓷西部開發獎學金”是由中國友好和平發展基金會出資設立的,用于資助我校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根據《新浦京澳官网平台入口“稻盛京瓷西部開發獎學金”資助協議》相關要求,現就2023—2024學年“稻盛京瓷西部開發獎學金”評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範圍

我校在讀的二年級(含)以上本科生。

二、評選名額及資助金額

評選名額為15名,資助金額為每人3000元人民币。

三、評選條件

1.熱愛祖國,遵紀守法,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2.品行端正,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沒有紀律處分;

3.學業成績優秀,須居上一年度綜合素質排名前30%;

4.社會實踐、創新能力、公益服務等方面突出者優先;

5.經學校認定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評選程序

1.個人申請。由符合條件的學生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請。

2.院(系)評議推薦。各院(系)組織班級進行民主評議推薦,

院(系)評審小組評審後,初步選出拟推薦受助學生名單,在院(系)内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将相關材料報送學生工作部(處)。

3.學生工作部(處)對推薦名單及相關材料進行審查、彙總,确定拟推薦獲資助學生,并在全校公示3個工作日,無異議後,報中國友好和平發展基金會審批,确定最終受資助學生名單。

、報送材料

1.新浦京澳官网平台入口2023—2024學年稻盛京瓷西部開發獎學金學生情況彙總表(附件1)

2.新浦京澳官网平台入口稻盛京瓷西部開發獎學金申請表(附件2);

3.學生本人申請書(見附件3,打印後手寫);

4.稻盛京瓷西部開發獎學金班級民主評議記錄表(見附件4);

5.學生上一學年成績單,需加蓋院(系)或教務處公章;

6.學生所在年級相同專業上一學年全部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排名表,需加蓋院(系)公章。

、時間安排

11月20日-11月23日 學生申請,院(系)評審;

11月24日-11月28日  各院(系)公示名單;

11月29日  各院(系)将名單及有關材料報送學生工作部(處)審核。


  學生工作部(處)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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