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有關單位:
我校将于近期開展2023屆冬季畢業生離校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離校時間
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5日
二、畢業去向登記确認
在新浦京澳官网平台入口就業管理系統登記就業去向。就創中心以2024年1月2日12時學校就業管理系統中簽約狀态為“審核通過”的數據為依據,上報至“全國高校畢業生畢業去向登記系統”(網址:dj.ncss.cn),請各院(系)在該時間前完成所有冬季畢業生的簽約信息審核工作。未就業畢業生也需在學校就業管理系統中填寫相應的畢業去向(待就業、不就業拟升學、其他暫不就業等),提交審核信息,各院(系)及時審批。
三、畢業離校手續辦理
畢業生離校手續基于離校系統辦理。畢業生于1月2日起登錄離校系統(網址為http://yxlx.nwu.edu.cn/web/),賬号密碼為學校信息門戶的賬号和密碼。根據信息門戶——個人信息服務——離校系統——離校手續狀态查詢的路徑,完成各項離校手續後方可離校。
1.團組織關系遷轉。各院(系)團委根據校團委《關于做好新浦京澳官网平台入口團組織關系“學社銜接”相關工作的通知》要求,于離校截止時間前,以院系為單位在長安校區校團委2-20室為畢業團員辦理轉遷團關系手續。
2.清繳學費。請欠費畢業生于1月5日前到财務處清繳學費。
3.清還借閱書籍。請畢業生于1月5日前到各校區辦理畢業生借閱書籍歸還手續。
4.博、碩士畢業生提交論文。請博碩士畢業生按照《關于向圖書館提交博、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的通知》要求于1月5日前向圖書館提交論文紙本和電子版。
5.退宿。請畢業生在離校時間内在太白、長安校區各自宿舍樓集中辦理校産清點和退宿手續。
6.遷轉戶口關系。戶籍在長安區的畢業生在1月5日前到長安校區保衛處戶籍室領取戶籍卡,憑本人身份證和畢業證原件到郭杜派出所辦理戶籍遷移;戶籍在碑林區的學生1月5日前到太白校區保衛處戶籍室領取戶籍卡後到太白路派出所辦理戶籍遷移。
7.畢業去向登記審核。畢業去向登記将作為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的必要環節,請畢業生及時登記和确認就業去向,就創中心将于離校截止時間前在離校系統中完成審核。
四、相關政策
1.取消發放就業報到證。自2023年起,不再發放《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和《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以下統稱就業報到證),取消就業報到證補辦、改派手續,不再将就業報到證作為辦理高校畢業生招聘錄用、落戶、檔案接收轉遞等手續的必需材料。就業報到證不再作為必需的存檔材料,之前檔案材料中的就業報到證應繼續保存,缺失的無需補辦。
2.檔案轉遞。全體畢業生須根據畢業去向登記情況,與用人單位、檔案接收管理部門或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等聯系确定檔案轉遞信息。各院(系)應按照檔案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有序轉遞,個人不能自帶和保管。
3.戶籍政策。畢業生在就業地落戶,可憑普通高等教育學曆證書、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或就業協議書等辦理落戶手續(超大城市按現有規定執行);在原戶籍地落戶,可憑普通高等教育學曆證書辦理落戶手續。用人單位不接收戶籍的,出具書面證明後,戶籍可轉回生源地。
五、要求及注意事項
1.高度重視畢業去向登記工作。畢業去向登記關系到畢業生的切身利益,各院(系)要将落實畢業去向登記作為現階段工作的重點來抓,要加強組織動員,引導畢業生充分認識畢業去向登記的重要性,嚴格落實去向登記相關要求。
2.認真做好檔案轉遞工作。嚴格按照相關規定整理和轉寄畢業生檔案,檔案内容要做到詳實、準确、不遺漏。定向、委培畢業生的戶檔轉寄至其定向或委培單位。
3.認真開展離校教育工作。做好畢業生離校前的思想教育工作,強化愛校榮校宣傳引導,開展校規校紀和法律法規教育,及早化解各種不穩定因素,确保畢業生安全、文明、有序離校。
4.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畢業去向登記相關事宜請咨詢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離校系統辦理相關事宜請咨詢網絡和數據中心。
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