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據陝西省教育廳關于對高等學校本專科生國家獎學金進行審核彙總工作安排,學校近期開展2023—2024學年本科生國家獎學金評選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審依據
國家獎學金評審與材料填報工作必須嚴格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退役軍人部和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關于印發<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财科教〔2021〕310号)和《教育部 财政部關于印發<本專科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和《新浦京澳官网平台入口本專科生國家獎學金評定辦法》(西大學〔2019〕23号)文件要求執行,切實加強管理,認真做好國家獎學金的評選工作,确保國家獎學金用于獎勵特别優秀的學生。
二、評選對象
我校在校的二年級(含)以上的本科學生。同一學年内,獲得國家獎學金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不再同時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
三、獎勵标準與申請條件
1.國家獎學金的獎勵标準為每生每年8000元。
2.基本申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
(三)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四)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五)學習刻苦努力,成績優異;
(六)積極參加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别突出。
3.學生學習成績優異的量化标準是學習成績排名位于同年級同專業前10%,且沒有不及格科目;同時綜合素質測評成績排名也必須位于同年級同專業前10%,且學習成績或綜合素質測評成績至少有一項位于同年級同專業前5%。
對于極個别學習成績和綜合考評成績沒有進入前10%,但達到前30%的學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現非常突出,可申請國家獎學金,但需提交詳細的證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現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風尚、學術研究、學科競賽、創新發明、社會實踐、社會工作、體育競賽、藝術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現特别優秀。具體遵照《教育部 财政部關于印發<本專科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第七條執行。對于這部分人選,各院(系)要嚴格評審條件,做到甯缺毋濫。
各院(系)在上報初評國家獎學金人選材料時,應按照學校下達人數計劃的1:1.2倍差額上報學生材料。上報的人選必須按照學生學習成績及綜合考評成績進行排名,作為學校國家獎學金人選評審的重要依據。
四、評選程序及時間安排
1.學生申請。學生向所在院(系)提交國家獎學金書面申請,規範填寫《2023—2024學年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見附件1),《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信息字段導入模闆》(見附件2)。
完成時間:9月24日
2. 院(系)審核。各院(系)核查學生2023—2024學年學習成績、綜合測評成績,按照分配名額1:1.2的比例推薦候選學生,核查完善《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信息字段導入模闆》,同時在院(系)範圍内公示3個工作日,無異議後将相關材料報送學生工作部(處)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完成時間:9月29日
3.學校審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對相關材料進行審核、彙總,報學校學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并在全校範圍内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後上報省教育廳。
完成時間:10 月18日
五、報送材料
1.各院(系)評審報告,包括評審小組、名額分配、評審程序、推薦理由、公示情況、舉報處理等内容;
2.院(系)會審評審材料的會議記錄複印件;
3.參評學生申請書紙質版(見附件3申請書模闆,打印後手寫);
4.院(系)公示情況的照片(電子版);
5.《2023—2024學年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紙質版,待系統導出申請審批表發院系簽字蓋章,一式三份);
6.《2023—2024學年新浦京澳官网平台入口國家獎學金初審名單表》(紙質版、電子版,見附件4);
7. 教務系統導出的學生上一學年成績單,需加蓋院(系)公章和教務處公章;
8.學生所在年級相同專業上一學年全部學生學習成績排名表和綜合素質測評排名表,需加蓋院(系)公章;
9.學生各類榮譽證書複印件一份,按《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中“獲獎欄”順序排序。
附件1:2023—2024學年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
附件2: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信息字段導入模闆
附件3:新浦京澳官网平台入口國家獎學金申請書打印模闆
附件4:2023—2024學年新浦京澳官网平台入口國家獎學金初審名單表
附件5:2023—2024學年國家獎學金名額分配表
附件6:2023—2024學年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填報注意事項
學生工作部(處)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