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據陝西省教育廳關于對高等學校本專科生國家獎學金進行評審彙總工作安排,學校近期開展2020—2021學年國家獎學金評選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審依據
國家獎學金評審與材料填報工作必須嚴格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退役軍人部和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财科教〔2019〕19号)和教育部、财政部《本專科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教财函〔2019〕105号)和《新浦京澳官网平台入口本專科生國家獎學金評定辦法》(西大學〔2019〕23号)文件要求執行,切實加強管理,認真做好國家獎學金的評選工作,确保國家獎學金用于獎勵特别優秀的學生。
二、評選對象
我校在校的二年級(含)以上的本、專科學生。同一學年内,獲得國家獎學金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不再同時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
三、評審條件
根據教育部、财政部《本專科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教财函〔2019〕105号)要求,申請國家獎學金的學生應當學習成績優異,創新能力、社會實踐、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别突出。學生學習成績優異的量化标準是學習成績排名在評選範圍内位于前10%,且沒有不及格科目;同時綜合素質測評成績排名也必須在評選範圍内位于前10%,且學習成績或綜合素質測評成績至少有一項在評選範圍内位于前5%。
對于極個别學習成績和綜合考評成績沒有進入前10%,但達到前30%的學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現非常突出,可申請國家獎學金,但需提交詳細的證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現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風尚、學術研究、學科競賽、創新發明、社會實踐、社會工作、體育競賽、藝術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現特别優秀。具體遵照教财函〔2019〕105号第七條執行。對于這部分人選,各院(系)要嚴格評審條件,做到甯缺毋濫。
各院(系)在上報初評國家獎學金人選材料時,應按照學校下達人數計劃的1:1.2倍差額上報學生材料。上報的人選必須按照學生學習成績或綜合考評成績進行排名,作為學校國家獎學金人選評審的重要依據。
四、評選程序及時間安排
1.學生申請。學生向所在院(系)提交國家獎學金書面申請,規範填寫《2020—2021學年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一式三份,見附件1)。
完成時間:9月14日
2.院(系)審核。各院(系)核查學生2020—2021學年學習成績、綜合測評成績,按照分配名額1:1.2的比例推薦候選學生,同時在院(系)範圍内公示3個工作日,無異議後将相關材料報送學生工作部(處)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完成時間:9月23日
3.學校審核。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對相關材料進行審核、彙總,報學校學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并在全校範圍内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後上報省教育廳。
完成時間:10月13日
五、報送材料
1. 各院(系)評審報告,包括評審小組、名額分配、評審程序、公示情況、舉報處理等内容;
2. 院(系)會審材料的會議記錄複印件;
3. 參評學生申請書;
4. 院(系)公示情況的照片(電子版);
5.《2020—2021學年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紙質版);
6.《2020—2021學年新浦京澳官网平台入口國家獎學金初審名單表》(紙質版、電子版,見附件2)
7. 教務系統導出的學生上一學年成績單,需加蓋院(系)公章和教務處公章;
8. 學生所在年級相同專業上一學年全部學生學習成績排名表和綜合素質測評排名表,需加蓋院(系)公章;
9. 學生各類榮譽證書複印件一份,按《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中“獲獎欄”順序排序。
附件1:2020—2021學年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
附件2:2020—2021學年新浦京澳官网平台入口國家獎學金初審名單表
附件3:2020—2021學年國家獎學金名額分配表
附件4:國家獎學金申請表樣表及填報注意事項
學生工作部(處)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