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高等學校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教黨[2018]41号),實現《綱要》中所指出的“尊重學生主體地位,充分調動學生主動性、積極性,培養學生自主維護心理健康的意識和能力”,切實增強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促進大學生快樂生活、健康成長。我校決定面向全校輔導員、院(系)二級輔導站、在校學生開展2022年新浦京澳官网平台入口心理育人系列活動項目申報工作,現将相關事項安排如下:
一、學生朋輩心理健康活動項目申報
(一)申報要求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均可申報,建議以班集體、寝室等為單位進行申報;項目成員應不少于六人,并且需有一名心理健康教育專業教師或學生輔導員進行指導。
申報項目應為心理健康教育課外類活動,除心理講座、心理咨詢外形式不限,如班級心理主題班會、寝室朋輩教育活動、心理素質拓展活動等。申報項目的主題需緊密貼合現今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需要,貼合大學生學習生活實際(見附件4《心理健康活動項目申報參考主題》)。申報者需根據團隊學科特色和成員特長,認真思考、自行拟定活動類型和撰寫活動申請書。
(二)項目類别
申報項目分為一般項目和重點項目。一般項目單項原則上每院(系)推薦不超過3項;重點項目由各院(系)擇優推薦,原則上每院(系)推薦1項。學校将根據項目評審級别給予相應經費支持。
經專家評審,一般項目立項不超過30項,重點項目立項不超過20項。
(三)立項申報
申報團隊向所在院(系)提交《新浦京澳官网平台入口學生朋輩心理健康活動立項申請書》(見附件1)及相關材料,經院(系)彙總後,由心理專幹于2022年6月5日前将申報材料提交至信息科學與技術學院317辦公室,電子版發送至郵箱:1432309854@qq.com。
聯系人:崔焱一 聯系電話:029-88308113
(四)結項要求
項目團隊于2022年10月30日前向所在院(系)提交結項成果,院(系)彙總後将項目成果材料提交至信息科學與技術學院317辦公室。所有項目須于2022年10月30日前完成,重點項目擇期進行中期彙報。項目成果包括:
(1)項目總結報告
(2)團隊成員個人心得總結
(3)活動照片或視頻
(4)團隊自發提交的其他成果材料
項目經費在項目審核合格後統一下撥。
(五)獎項設置
結項項目經專家評審,設一等獎2項,二等獎3項,三等獎4項。設優秀組織單位獎6項,優秀指導教師獎6項。評審結束後,各院(系)應充分利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微信公衆号、院(系)微信公衆号等新媒體平台對獲獎項目進行宣傳。
二、院(系)特色心理育人活動項目申報
(一)申報要求
院(系)特色心理育人活動項目,由二級心理輔導站站長(學生工作負責人或心理專幹)牽頭申報,申報項目需展現本院(系)心理育人特色。
經專家評審,院(系)特色心理育人活動立項3-5項,學校将根據項目實施需求給予經費支持。
(二)立項申報
申報單位填寫《新浦京澳官网平台入口院(系)特色心理育人活動立項申請書》(見附件2)及相關材料,經院(系)審核推薦後,于2022年6月5日前将電子版發送至郵箱:1432309854@qq.com,紙質版一式三份提交至信息科學與技術學院317辦公室。
聯系人:崔焱一 聯系電話:029-88308113
(三)結項要求
院(系)特色心理育人活動由申報單位自行安排活動進度。活動開展結束後,于2022年12月15日前将項目成果材料提交至信息科學與技術學院317辦公室。
三、輔導員心理育人活動項目申報
(一)申報要求
輔導員心理育人活動項目,由各院(系)專職輔導員獨立或聯合申報。申報項目需展現本院(系)心理育人特色、本人在心理健康教育領域研究成果,有成熟開展經驗的活動将優先立項。
經專家評審,輔導員心理育人活動立項5-8項,學校将根據項目實施需求給予經費支持。
(二)立項申報
申報人填寫《新浦京澳官网平台入口輔導員心理育人活動立項申請書》(見附件3)及相關材料,經院(系)審核推薦,于2022年6月5日前将電子版發送至郵箱:1432309854@qq.com,紙質版一式三份提交至信息科學與技術學院317辦公室。
聯系人:崔焱一 聯系電話:029-88308113
(三)結項要求
輔導員心理育人活動由申報人自行安排活動進度。活動開展結束後,于2022年12月15日将項目成果材料提交至信息科學與技術學院317辦公室。
四、其他事項
立項名單經專家評審委員會評定後,将于6月20日之前公布。
申報材料凡存在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等情況,取消申報資格并在一定範圍内進行通報。
附件1:新浦京澳官网平台入口學生朋輩心理健康活動立項申請書
附件2:新浦京澳官网平台入口院(系)特色心理育人活動立項申請書
附件3:新浦京澳官网平台入口輔導員心理育人活動立項申請書
附件4:心理健康活動項目申報參考主題
學生工作部(處)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信息科學與技術學院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