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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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2020-2021學年“中國海油大學生助學金”評選工作的通知
 作者  鄭曙光       時間  2020-11-18       點擊數  

各院(系):

“中國海油大學生助學金”是由中國宋慶齡基金會出資設立的,用于資助我校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根據中國宋慶齡基金會《中國海油大學生助學基金項目協議書》相關要求,現就2020-2021學年“中國海油大學生助學金”評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範圍

我校在讀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評選名額及資助金額

評選名額為20名,資助金額為每人5000元人民币。

三、評選條件

1.自立自強,誠實守信,具有服務國家、回報社會的意識,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

2.學習勤奮刻苦,努力鑽研,學業成績優良;

3.經學校認定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四、評選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2.嚴格掌握條件,嚴格執行評選程序。

3.注重申請人品學及參加社會公益活動等綜合因素。

五、評選程序

1.個人申請。由符合條件的學生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請;

2.院系評議推薦。各院(系)組織班級進行民主評議、推薦,院(系)評審小組核實後,提出院(系)推薦意見,在院(系)内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将相關材料報送學生工作部(處)

3.學生工作部(處)對推薦名單及相關材料進行審查、彙總,确定拟推薦獲資助學生,并在全校公示3個工作日,無異議後,報宋慶齡基金會審批,确定最終受資助學生名單。

六、報送材料

1.學生本人申請書;

2.新浦京澳官网平台入口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複印件;

3.班級評議意見;

4.院(系)推薦意見;

5.新浦京澳官网平台入口中國海油大學生助學金申請表(附件1);

6.新浦京澳官网平台入口2020-2021學年中國海油大學生助學金學生情況彙總表(附件2);

7.學生上一學年成績單,需加蓋院(系)或教務處公章。

七、時間安排

11月18日-11月23日  學生申請,院(系)評審;

11月24日-11月26日  各院(系)公示名單;

11月27日  各院(系)将名單及有關材料報送學生工作部(處)審核。


                         學生工作部(處)

                                          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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