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關于開展2020—2021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評選工作的通知
 作者  學生工作部(處)       時間  2021-10-20       點擊數  

各院(系):

根據陝西省教育廳關于對高等學校國家勵志獎學金進行評審彙總的要求,學校近期開展2020—2021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評選工作,現将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審依據

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審與材料填報工作應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退役軍人部和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财科教〔2019〕19号)和《新浦京澳官网平台入口本專科學生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定辦法》(西大學〔2018〕9号)文件要求執行,認真做好國家勵志獎學金的評選工作,确保國家勵志獎學金用于獎勵資助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二、評選對象

我校全日制本、專科在校學生中(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同一學年内,獲得國家獎學金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不再同時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

三、獎勵标準與申請條件

1.國家勵志獎學金的獎勵标準為每生每年5000元。

2.基本申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
(3)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4)誠實守信,道德品質良好;
(5)努力學習,刻苦鑽研,學習成績優秀;
(6)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
(7)2021年認定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3.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學生應為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生學習成績優秀的量化标準是學習成績排名在評選範圍内位于前30%,且沒有不及格科目。

四、評選程序及時間安排

1.學生申請。學生向所在院系提交國家勵志獎學金書面申請,按照填寫要求規範填寫《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審批表》。

完成時間:10月22日

2.院(系)審查。各院(系)核查學生申請材料,按照分配指标提出推薦名單,在院(系)範圍内公示3個工作日,無異議後将相關材料報送學生工作處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完成時間:10月29日

3.學校審核。學生工作部(處)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對相關材料進行審核、彙總,報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并在全校範圍内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後上報省學生資助事務中心最終确定獲獎學生名單。

完成時間:11月12日

五、報送材料

①新浦京澳官网平台入口本專科生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一份(附件1);

②新浦京澳官网平台入口2020—2021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表(紙質版、電子版,見附件2);

③2020—2021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審報告,包括評審小組、名額分配、評審程序、公示情況(照片提交電子版)、舉報處理等内容;

④學生申請書;

⑤新浦京澳官网平台入口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複印件;

⑥學生上一學年成績單,需加蓋院(系)和教務處公章(從教務系統導出的成績單可不蓋教務處公章);

⑦學生所在年級相同專業上一學年全部學生學習成績排名表,需加蓋院(系)公章。

六、工作要求

1.各院(系)應本着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認真組織國家勵志獎學金的評選工作。

2.各院(系)要引導學生積極關注和參與國家勵志獎學金的評選工作,教育學生誠實守信,如實申報,如有弄虛作假、虛報信息的情況,學校将取消其參評資格,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附件1:新浦京澳官网平台入口本專科生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

附件2:新浦京澳官网平台入口2020—2021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表

附件3:新浦京澳官网平台入口2020—2021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名額分配表

附件4:新浦京澳官网平台入口本專科生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填報樣式


學生工作部(處)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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